中来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跟踪报告

中来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跟踪报告 中来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跟踪报告? 时间:2020年05月08日 17:31:29&nbsp中财网 ?? 原标题:中来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跟踪报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

中来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跟踪报告

中来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跟踪报告? 时间:2020年05月08日 17:31:29&nbsp中财网 ?? 原标题:中来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跟踪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来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蔡明

联系电话:021-33388613

保荐代表人姓名:侯海涛

联系电话:021-3338861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保荐代表人每月核查募集资金专户

对账单,共计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相关会议议题均

通知保荐代表人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相关会议议题均

通知保荐代表人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相关会议议题均

通知保荐代表人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情况

保荐机构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于

2019年3月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

行工作,截至本次现场检查完成之日

(2019年12月27日),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与募集

说明书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保荐机

构已提请公司注意合理安排募投项目

的实施进度,如出现募投项目延期情

形,需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公司已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将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1年

3月31日。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年12月26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发

布的通

知》、《关于发布的通知》、《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规范性的说明》、

《关于修改的决定》监管机构所制定的

各项主要法规。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因委托理财程序违规导

致该事项信息披露不及

时(详见:9、其他业务

类别重要事项)

详见:9、其他业务类别

重要事项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

立和执行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

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公司自2019年11月起,

先后分四笔进行委托理

财(认购私募基金),总

额共计2亿元,公司在进

行上述委托理财时,未履

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程序,违反了《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保荐机构于2020年4月

23日在年度持续督导现

场工作中发现上述情况,

立即向深交所和江苏证

监局进行了专项报告,督

促公司于2020年4月27

日对该事项进行披露,并

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的议案》,补充

确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20,000万元进

行委托理财事项,并同意

公司对认购的前述基金

份额进行全部赎回。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工作的情况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履行

承诺

未履行

承诺的

原因及

解决措

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承诺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分红承诺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江小伟关于同

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不含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承诺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承诺事项未履行的约束措施

不适用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的股份限售承诺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不适用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于2018年

7月3日向公司提交《关于鼓励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

议书》,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

的认同,为维护市场稳定,林建伟先生倡议:中来股份及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股票。林建伟

先生承诺(承诺期限:2018年7月3日至2019年8月22

日):按照本倡议的相关内部细则,凡于2018年7月3日

至2018年7月20日期间净买入的中来股份股票,且连续持

有12个月以上并在职的员工,在补偿计算时点收盘价低于

员工仍有效持有的本次增持股票的净买入股票均价的损失,

林建伟先生将以个人资金予以补偿;若有股票增值收益则归

员工个人所有。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

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蔡 明 侯海涛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5 月 8 日

  中财网

关键词: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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