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拿了我的身份证可以网贷吗怎么办(别人拿了我的身份证号可以网贷吗)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借贷法院判决,实际借款人自担本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蓝灿 通讯员 卢翠 方扬慧一场精心设计的借贷骗局”在法庭审理中被揭穿,原来是韩某使用素不相识的邵某的身份证、找来一女子冒充邵某向他人借款。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借贷合同纠纷案进行审理,认定韩某为实际借款人,判其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如果不是突然收到法院冻结财产的微信消息,邵某不会知道自己的身份被冒用且背上了一笔债”。原来,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借贷

法院判决,实际借款人自担本息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蓝灿 通讯员 卢翠 方扬慧

一场精心设计的借贷“骗局”在法庭审理中被揭穿,原来是韩某使用素不相识的邵某的身份证、找来一女子冒充邵某向他人借款。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借贷合同纠纷案进行审理,认定韩某为实际借款人,判其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如果不是突然收到法院冻结财产的微信消息,邵某不会知道自己的身份被冒用且背上了一笔“债”。原来,韩某因其经营的幼儿园资金短缺,向朋友梁某借款周转。在第一笔借款未还清的情况下,2014年韩某又向梁某提出借款但被拒绝。于是,韩某找来一名女子,让该女子冒充自己“侄女”,使用邵某的身份证与梁某签署借款合同,借得20万元。

因韩某及其“侄女”未如期归还借款,梁某于2018年向法院起诉,要求邵某归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邵某未出席庭审,最后被判决赔偿本息20多万元,后在梁某申请执行下于2021年被冻结财产。

邵某向江南区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请求法院撤销原审判决,并判令韩某、梁某书面向其赔礼道歉,并登报澄清事实以恢复其名誉。

邵某辩称,自己与韩某、梁某并不认识,且对借款合同毫不知晓。借款合同上的签名、手印并不是她本人的。当时她正在国外留学。由于校园住址搬迁,她未能收到法院传票,导致未出席庭审质证。

此时,梁某也发现端倪,再审时提出直至2021年3月,他才见到真实的邵某本人,并主张韩某才是本案的实际借款人。

邵某向法院提交的出入境记录、留学记录等证据,得到法院的认可。法院认为,结合邵某当时不在国内、梁某此前未见过邵某以及本案借款未支付至邵某账户,而是转到韩某账户,且韩某在合同担保人处签名等事实,可以认定韩某为实际借款人。

江南区法院作出判决:撤回原审判决,韩某向梁某支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至于邵某要求韩某、梁某赔礼道歉、澄清事实的诉请,因已超出原审诉请,法院依法不予受理,并告知邵某可以另案起诉。

根据我国刑法第280条的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韩某冒用邵某的身份借款,其作为实际借款人理应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如果发现身份信息被冒用借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撤销合同或确认合同未成立,并追究冒用人的过错责任

(来源:平安广西网)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关键词: 怎么办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别人拿了我的身份证可以网贷吗怎么办(别人拿了我的身份证号可以网贷吗)文档下载: PDF DOC 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