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暖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吗(集中供暖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吗为什么)

感谢您对县城区集中供热工作的大力支持!县城区已于2022年10月25日开始供暖。截止目前,部分用户还未办理报停手续或缴纳热费,为促使供热各项工作有序运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及时缴纳本年度取暖费及历年欠费1.收费标准:我县集中供暖收费价格仍按照渭价发〔2012〕42号文件执行:居民住宅23.5元/平方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28元/平方米、其他(宾馆、饭店、及商业等)31元/平方米,请确需用暖的

感谢您对县城区集中供热工作的大力支持!县城区已于2022年10月25日开始供暖。截止目前,部分用户还未办理报停手续或缴纳热费,为促使供热各项工作有序运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时缴纳本年度取暖费及历年欠费

1.收费标准:我县集中供暖收费价格仍按照渭价发〔2012〕42号文件执行:居民住宅23.5元/平方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28元/平方米、其他(宾馆、饭店、及商业等)31元/平方米,请确需用暖的用户及时到正煜供热有限公司缴纳本年度取暖费。

2.缴费时间地点:收费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周六至周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本年度共设3个收费点,分别为正煜供热有限公司收费大厅(清源镇上磨村清源一小后面县供热中心院内),东城热力中心一楼收费室,县行政服务中心供热收费窗口。

二、停暖用户的报停办理:

1.根据2022年10月1日起实行的《定西市城镇供用热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的热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于当年供热期开始前,向供热经营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申请停热的热用户,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交纳基本热费。

热用户申请停止集中供热后又私自接通供热设施用热的,供热经营企业按全额追缴热费。未办理暂停供热手续,自行停止用热的,供热经营企业不予减免热费。

请停暖用户于2022年11月10日前办理报停手续,热用户办理报停相关手续后需缴纳10%的基本热费。

2.2022年11月10日-11月31日办理报停手续的需缴纳11月份取暖费,之后将不再办理报停。

3、根据《定西市城镇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之规定,对于未销售、未交付使用的房屋,由建设单位缴纳用热费;请各小区建设单位及时到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来源:渭源县正煜供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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