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解读(精神卫生法律条文详解)

中华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解读(精神卫生法律条文详解) 中华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是对精神卫生事业的重要法律,于2013年12月28日由全国通过,于2014年5月1日实施。精神卫生法的宗旨是:建立健全精神卫生事业的法律机制,推进精神卫生事业的,保障公民的健康权利,维护社会稳定。 精神卫生法共六章,三十七条,明确了精神卫生事业的宗旨、原则、政策、管理体制、投入保障以及精神卫生服务单位

中华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解读(精神卫生法律条文详解)

中华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是对精神卫生事业的重要法律,于2013年12月28日由全国通过,于2014年5月1日实施。精神卫生法的宗旨是:建立健全精神卫生事业的法律机制,推进精神卫生事业的,保障公民的健康权利,维护社会稳定。

精神卫生法共六章,三十七条,明确了精神卫生事业的宗旨、原则、政策、管理体制、投入保障以及精神卫生服务单位等内容。其中,精神卫生法章“总 则”中规定:精神卫生事业的宗旨是建立健全精神卫生事业的法律机制,推进精神卫生事业的,保障公民的健康权利,维护社会稳定。精神卫生法第二章“精神卫生事业的原则”中规定:精神卫生事业应当以建立健康的社会为目标,以促进全民健康为核心,以推动精神卫生事业为基础,以实施精神卫生法律制度为依据,以维护公民健康权利为宗旨,以提高精神卫生服务为核心,以建立社会精神卫生体系为目标,以推动精神卫生事业的全面为努力方向。

精神卫生法第三章“精神卫生事业的政策”中规定:将继续加神卫生事业的投入,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加神卫生服务的监督,加神卫生教育,促进精神卫生文化的普及,推进精神卫生事业的全面。

精神卫生法第四章“精神卫生事业的管理体制”中规定:精神卫生事业的管理体制应当遵循精神卫生服务和管理的公共性、政府责任性、社会参与性和市场运行性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市场有效运行的管理体制。

精神卫生法第五章“精神卫生事业的投入保障”中规定:应当在经济、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加大精神卫生事业的投入,保障精神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性,促进精神卫生事业的。

精神卫生法第六章“精神卫生服务单位”中规定:精神卫生服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设立,遵循科学管理、保证、职责履行、社会责任等原则,严格执行精神卫生法律、法规和,落实临床实践活动的控制,开展精神卫生教育活动,推进精神卫生事业的全面。

以上就是中华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解读,从中可以看出,对精神卫生事业的程度,将其建立在健康的社会为目标、促进全民健康为核心、实施精神卫生法律制度为依据、维护公民健康权利为宗旨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加神卫生服务的监督,加神卫生教育,促进精神卫生文化的普及,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精神卫生法的,将大大提高我国精神卫生的水平,提高全民的精神健康水平,为全民健康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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