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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今年4月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假借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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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犯罪问题日益凸显,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五花八门,给国家经济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也给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了损害。那么,应该如何防范经济犯罪?本期公安法治专刊为您一一介绍。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6日讯今年5月15日是第13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5月13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至今年4月,我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情况,以及当前经济犯罪形势和下步工作措施。

据悉,2021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立足公安主责主业,紧盯百姓“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提升打击经济犯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全力护佑民生安宁,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贡献公安力量。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8244起,涉案金额658亿余元。

高擎打击利剑,护佑民生安宁。2021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共破获非法集资、传销案件517起,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侵权假冒等民生类经济犯罪,共破获侵权假冒案件1046起。严厉打击影响国家经济安全、侵害群众利益的假币犯罪,共缴获假币36万余张,假币面额899万余元。同时,全省公安机关还组织开展“闽剑一号”专项行动和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歼击22”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重拳整治非法金融乱象,2021年以来,全省共破获银行卡、骗贷、骗保等金融领域犯罪案件749起,其中成功侦破莆田张某峰系列保险诈骗案,挽回经济损失160万余元。此外,围绕“假企业”“假出口”等重点,全链条打击虚开骗税犯罪,2021年以来全省共破获危害税收征管类犯罪案件352起,摧毁了一批职业涉税犯罪团伙和犯罪网络。

高举护航旗帜,优化营商环境。今年初,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控风险、追在逃人员、护稳定”专项行动,严打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串通投标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案件,持续助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今年全省经济增长特别是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行动期间,全省共破获涉企经济犯罪案件269起,挽回经济损失3.5亿余元,缉捕涉经济犯罪在逃人员237名。在依法打击涉企经济犯罪的同时,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落实“少拘慎押”“少捕慎诉”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济活动的影响。

高扬共治理念,护卫社会安定。为整合资源优势,发挥治理合力,省公安厅主动联合省法院、检察院、司法厅、税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局、证监局等单位,组建省级“防范经济犯罪宣传联盟”,将鼓楼区人民法院“三坊七巷社区法官工作室”等10家单位共建为“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基地”。2021年“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期间,省级“防范经济犯罪宣传联盟”成员单位走进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举办“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研讨活动;省公安厅还会同省检察院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记者 吴怡星)

问:刚才有提到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能否介绍下这方面的情况?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陈建生答: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今年4月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假借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深入摸排一批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快侦快破一批案件,打深打透一批犯罪团伙,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守好老年人的“养老钱”“救命钱”。当前,专项行动正在深入开展,为提高打击整治效能,省公安厅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591-87093361,或直接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问: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复工复产方面有哪些措施成效?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陈建生答:全省公安经侦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打、防、治并举,努力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一是严打涉企犯罪。2021年,共破获各类侵权假冒、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涉企业经济犯罪案件2204起,挽回经济损失29亿余元。其中,针对招投标市场存在的组团围标、买通专家、借用资质等重点问题,部署开展打击串通投标犯罪专项行动,共破案144起,涉案金额逾27亿元,有力维护我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市场秩序。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主动“访企问需”“访企送计”,从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出发,深入宁德时代、厦门顶尖、莆田玩觅等企业送法上门、走访座谈等,认真听取企业诉求,指导加强预警防范和内控机制建设。2021年,先后走访权利人企业184家,给出专业建议28条,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三是完善法治保障。持续开展执法巡查,确保依法依规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险性不大的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实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整治违规使用资金查控平台冻结手段,防止因冻结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

1、福州市公安局东街派出所

福州市公安局东街派出所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持续开展经济犯罪防范宣传,定期组织民警对辖区各商业楼宇进行走访、摸排,为企业送法上门,通过警示教育和法治宣讲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依托“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向群众宣讲P2P网贷及高息借贷等行为的陷阱和危害,引导群众理性投资、避免侵害。

2、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三坊七巷社区法官工作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三坊七巷社区法官工作室”于2020年7月24日在安民巷揭牌设立。社区法官工作室秉承“服务、高效、便捷”的工作理念,搭建起法官和群众沟通的桥梁,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举办法律专题讲座等活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提升群众防范经济犯罪的法律意识,预防经济犯罪的发生。

3、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中心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于2017年,该中心围绕保护创新驱动发展的目标,构建多元化保护体系,结合省会核心城区和经济发展需求,精准对接鼓楼区高科技企业汇聚、产业云集的发展特点,坚持依法严惩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经济金融犯罪,通过对涉案企业走访调研、掌握企业发展情况、破解企业经营难题、对企业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等方式,提升综合性办案质效,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近年来,花样百出的经济犯罪手法被不法分子包装成“馅饼”,让不少受害者被骗得血本无归甚至家破人亡。本期公安法治专刊发布3起典型案例及警方提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认清犯罪危害,识别犯罪手段,自觉抵制经济犯罪,积极支持、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2021年10月,莆田公安机关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张某峰等人涉嫌保险诈骗案,挽回经济损失160万余元,实现对“故意制造事故、汽修厂虚高报价、保险公司员工内外勾结理赔”犯罪的全链条打击。经查,张某峰伙同亲属、同事,频频制造碰撞、刮蹭、涉水等交通事故,并伪造汽修公司印章和定损协议,提供给保险公司理赔,骗取高额保险理赔款,涉案金额达360万余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涉嫌保险诈骗罪。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后,应按照正规方式理赔,不得故意制造事故、夸大结果、虚报及抬高理赔金额。参与骗保活动的,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2021年4月,三明公安机关破获一起涉嫌利用“虚拟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经查,2017年初至案发,以吴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搭建“ORG”网络交易平台,通过举办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以“区块链”“去中心化”“数字虚拟货币”等为幌子,采取“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方式,要求参与者购买“ORG”币获得会员资格,按照推荐关系形成层级,引诱发展下线,收取会员购买“ORG”币资金达7亿多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警方提示: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产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新型网络传销往往利用“区块链”技术、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噱头,诱骗群众参与其中,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认清传销套路。

2021年8月,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破获“2021·8·5”特大虚开发票案,成功打掉跨区域特大虚开发票、骗取医保基金犯罪团伙2个,捣毁虚开发票犯罪窝点4个,依法查扣电脑、账册、印章等一批作案工具。经查,自2019年至案发,以陈某锋、肖某刚为首的两个犯罪团伙,为骗取医保基金,互相勾结,利用“光明扶贫工程”,虚增AQBH人工晶体等医疗耗材价格,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000余份,套取医保基金近1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6000余万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

以虚增成本手段大肆虚开发票,套取国家医保基金,既破坏国家税收管理制度,也严重危害国家医保基金安全。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以及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都涉嫌违法,税务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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