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经查,从2018年4月初至2018年9月底,三人搭建了一名为“Btc Club”的平台,由陈某扮演指导老师、刘某充当客服、毛某扮演投资者,诱骗崔某、马某、邵某等被害人向上述平台充值并购买比特币等,而后

通过微信群向受害者提供盈利单,冒充导师进行指导,引诱受害者在“Btc Club”平台充值投资,以设置后台比特币价格升降的方式,骗取被害者钱财。经宁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19日,宁海县法院对该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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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初,刘某和陈某、毛某一起谋划“比特币”交易生意,由陈某扮演指导老师、刘某充当客服、毛某扮演投资者,并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配每个人的固定工资和分红。分工明确后,刘某在互站网购得网站源码,并在网上请人制作了“Btc Club”的平台,搭建了服务器,提供自己和陈某的支付宝作为客户充值的渠道。同时,刘某还负责制作平台的广告,并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广告进行宣传招揽被害人。至此,一个诈骗团伙初步形成。

万事俱备后,刘某、陈某、毛某立刻忙碌起来。刘某在微信上招揽被害人进入“Btc Club”平台注册,然后将他们拉到公司的微信群。陈某扮演导师向投资客户发布指令,指导他们充值购买平台内的比特币,同时重点关注群里因对比特币不熟悉不敢投资的客户,对他们进行答疑解惑。为了让客户相信,毛某用多个小号假装自己是投资者在群里聊天,发布虚假盈利截图表示自己赚钱了。客户心动后,进入平台就可以投入资金进行交易。

发现上当被骗后,崔女士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从2018年4月初至2018年9月底,三人搭建了一名为“Btc Club”的平台,由陈某扮演指导老师、刘某充当客服、毛某扮演投资者,诱骗崔某、马某、邵某等被害人向上述平台充值并购买比特币等,而后三人通过后台操控比特币价格升降的方式骗取财物15万余元。同年9月29日,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宁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7月19日,宁海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以诈骗罪判处毛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

投资虚拟货币更多是一种投机行为,投资者应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在未确认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不要涉及金钱往来,不要轻易相信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产品,尤其不要随意加入未经核实的投资理财群,不要轻信群里发布的外汇、股票、期货等交易平台广告,导师带单、稳赚不亏等,往往都是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精心设计好的圈套,应理性选择合法的投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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