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虚拟货币案件审理中心

检察机关另指控,2020年6月至9月间,被告人孙军将境外“跑分”团伙在卡转卡业务中所获收益,通过购买虚拟货币等资产进行转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91条之相关规定,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11月25日,由六安市裕安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孙军等16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孙军涉嫌洗钱罪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19年9月,被告人孙军及陈明(另案处理)通过菲律宾“跑分”团伙接到“跑分”业务进行“跑分”。

2020年6月至9月间,被告人孙军从菲律宾“跑分”团伙中取得卡转卡“跑分”业务,后在岳阳、常德等地发展多个“跑分”小组,使用240余张银行卡进行“跑分”,总量达6.8亿元人民币。孙军等16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77条之相关规定,应当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另指控,2020年6月至9月间,被告人孙军将境外“跑分”团伙在卡转卡业务中所获收益,通过购买虚拟货币等资产进行转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91条之相关规定,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孙军等14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将择期宣判。 (杨春喜)

来源:安徽网

关键词: 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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