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社保局 生育保险(广东生育保险新变化)

市医保局表示,目前只能办理本人的广东省内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参保人在广东省外的或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需先行支付后按现有规定申请报销

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因工作或居住等原因在省内异地其他地市发生计划生育、产前检查或分娩等生育医疗费用的,可以申请办理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备案。备案后拿着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医保卡,在备案地已开通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就可以实现异地生育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生育直接结算服务的办理人群为在广东省内深圳市外工作或居住的,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且申请备案上一个月的职工生育缴费已到账。市医保局温馨提示: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无须缴纳生育保险费,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费用的次月起,享受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办理该项业务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在系统填写信息自动生成)。参保人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点击“政务服务”中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找到“省政务服务网认证入口”,采用微信“扫一扫”人脸识别登录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或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登录后,点击“在线办理”中的“生育保险”,进入“广东省内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备案”,按照系统提示办理即可。

异地生育就医申请备案由系统自动审核并即时办结。办理完成后,可随时查询备案信息。生育备案信息查询路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查询服务—待遇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信息查询。广东省内异地生育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参保地的目录、支付范围及待遇标准。

备案有效期为业务提交之日起至所填备案时间的第30日止。举个例子:参保人吴女士于2022年8月10日成功提交生育异地就医备案,所填备案时间(选择预产期)为2023年3月1日,则备案有效期起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至2023年3月30日。

市医保局表示,目前只能办理本人的广东省内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参保人在广东省外的或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需先行支付后按现有规定申请报销。如果参保人从深圳回老家待产期间生病用医保,则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会同步备案至就医所在地。

部分参保人办理了异地生育就医备案,但是到医院后却被告知不能直接结算,这是怎么回事?对此,市医保局表示,办理异地生育就医备案前或备案后前往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先咨询清楚就诊医疗机构是否已联网异地生育就医直接结算,以确保结算成功。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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