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路股票2018年7月份(深南电路股票历史行情)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是 √ 否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是 √ 否5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18-022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8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注于电子互联领域,致力于“打造世界级电子电路技术与解决方案的集成商”,拥有印制电路板、封装基板及电子装联三项业务,形成了业界独特的“3-In-One”业务布局。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中国印制电路板行业的龙头企业,中国封装基板领域的先行者,电子装联制造的先进企业。公司系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印制电路板行业首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同时,公司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的理事长单位及标准委员会会长单位,主导、参与了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据2017年Prismark报告指出,深南电路位列全球PCB企业第21名,是前三十大厂商中唯一的中国内资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公司坚持落实“3-In-One”战略,紧紧围绕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攻坚克难,取得了快速的突破与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6.87亿元,同比增长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8亿元,同比增长63%;印制电路板、封装基板、电子装联三项业务实现快速增长;公司海外客户开发取得突破拉动海外销售收入取得大幅增长,实现销售收入20.77亿元,增幅36.72%。2017年公司获评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广东省制造业500强,据2017年Prismark报告指出,深南电路位列全球PCB企业第21名,是前三十大厂商中唯一的中国内资企业。2017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正式登陆资本市场。

(一)深化“多地域、多工厂”布局,通信、工控医疗行业需求强劲,印制电路板业务实现快速增长

公司印制电路板业务实现销售收入38.94亿元,同比增长17.22%,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1.44%,印制电路板业务仍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增长主要来自通信、工控医疗领域需求拉动。报告期内,业务产出持续攀升,交付、质量表现优异,获得了众多战略重点客户的高度认可,如连续五年蝉联华为“金牌核心供应商”、获诺基亚上海贝尔2017年质量大奖“Quality Excellence Award”、中兴“2017年度全球最佳合作伙伴”、罗克韦尔柯林斯“全球最佳合作伙伴”大奖等。同时,公司积极开发下一代5G无线通信基站用PCB产品,为下一代通信网络及设备提供高速、大容量的解决方案;汽车电子领域开拓取得进展,市场订单值突破亿元。深圳各工厂持续进行产品结构调整与优化,工厂专业化能力迈上新台阶;无锡工厂产出迅速提升,实现稳定贡献;南通智能制造专业化工厂建设进度达成预期,预计2018年可连线投产。

(二)封装基板业务硅麦产品销售创新高,无锡工厂建设启动,发力存储领域

封装基板业务实现销售收入7.54亿元,同比增长60.38%,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3.84%,业务增长由于声学类微机电系统封装基板产品(MEMS-MIC,即硅麦克风)需求增长拉动。面对MEMS-MIC封装基板产品升级、技术难度大幅提升,公司继续在该类产品的技术和产量保持领先优势。报告期内,获得战略重点客户如歌尔声学2017年“最具竞争力奖”、Hana Micron“最佳供应商”等重要奖项。无锡基板工厂建设已经启动,主要定位于高速通信及消费类存储领域,目前项目按计划推进。

(三)电子装联业务运营能力持续强化,医疗客户开发取得重点突破

电子装联业务实现销售收入7.29亿元,同比增长28.45%,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3.38%,业务增长主要来自GE医疗及以色列地区主要客户的订单增长拉动。报告期内,电子装联业务持续开展精益改善及TPM(全面生产保养),运营能力有所提升。业务目前已具备加工各类高精度、高复杂性电子装联产品的工艺技术能力,其中4G射频组装产品目前已成为电子装联主力产品,在业界率先实现了烧结技术的成熟应用。

(四)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占据行业前沿高地,产学研创新结果卓著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2.9亿元,同比增长27%,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5%,主要投向面向下一代通信印制电路埋入器件、高速、高频、超大容量等重点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大量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奖项,整体技术、研发实力得到多方认可。作为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以下简称“02专项”)中基板项目的主承担单位,公司顺利完成“三维高密度基板及高性能CPU封装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课题任务并高分通过专家组验收。公司已获授权专利268项,其中发明专利244项,专利授权数量位居行业前列。公司自主研发的“通信大容量高速率核心背板”获中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创新成果奖(盘古奖)、创新技术奖,功放类金属基印制电路板获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单项冠军产品。另外,公司建立了企业科协、并获批准建立了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引进高端人才。

(五)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为业务发展增添新动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0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本次公开发行7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3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5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12.68亿元。

公司发行上市后,将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扩大行业影响力,吸引更多人才,为业务发展注入新动能。

(六)积极推进管理创新变革,提升组织活力、效率

人才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动力,公司倡导建设奋斗者的心芯家园。2017年,公司持续推动公司激励机制变革,提升员工积极性,为公司取得良好业绩提供了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流程与IT化建设、智能制造等重要项目,大幅提升了公司信息化水平、运营效率。因在信息化、智能化方面理念先进及大力投入,公司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87亿元,同比增长23.67%,主因印制电路板、封装基板、电子装联三项业务实现快速增长,公司海外客户开发取得突破拉动海外销售收入取得大幅增长,实现销售收入20.77亿元,增幅36.72%;发生营业成本44.13亿元,同比增长20.76%,主因产值、收入规模增长导致相关材料消耗、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相应增加;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48亿元,同比增长63.44%,主因收入规模增长规模效益体现及产品结构优化影响利润提升明显。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为:子公司无锡聚芯微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8日完成清算程序,并进行了工商注销,从2016年11月开始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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