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招商银行古田路支行全称(福州招商银行鼓楼支行)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督查11次,督促指导全县826个党支部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12月4日至2018年1月3日,省委巡视二组对古田县进行了巡视,并于5月2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守政治责任,抓实落细巡视整改工作

县委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谋划部署整改工作,坚决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县委先后6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5月26日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迅速传达学习、认真领会巡视反馈意见,研究整改措施,提升思想认识;6月7日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站位,提升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6月16日、6月26日、7月4日、7月18日四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效推动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县委主动承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5月26日成立县委书记钟昌华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7个专项整改工作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中共古田县委关于的通知》,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目标措施及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2次回古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确保整改不走偏、不走样。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2次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理思路、解难题、促落实。

(三)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整改落实。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分头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逐条梳理深挖问题根源,细化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6月16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切实把自己、把工作、把职责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县委巡视整改办建立巡视整改情况周报告制度,对照整改方案建立台账,逐项督促进展情况;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督查,对11个单位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2次,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进一步推动整改责任落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矿山企业关闭退出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二是印发《古田县2018年度敖江流域饰面石材矿山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今年以来3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矿山整治工作;计划投入矿山整治资金3200万元,向省国土厅申请年度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包补助资金400万元,已完成5个矿山覆土复绿工作,12月底前还将完成3个。三是强化矿区监管,今年以来共出动1926人(次)做好矿山巡查,设立18个监控探头实现对矿区重点区域监控,杜绝非法采矿“死灰复燃”现象发生。四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已完成2个矿山风景区实地测量及初步概念设计,9月底前完成余小山废弃矿山壁画建设工作。对未按期限完成矿山到期关闭整治工作问题,给予时任县政府副县长林纪建,时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林武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丁景风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县政府副调研员韩松纯、郑银生,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监察大队长陈向东诫勉谈话处理。

2.关于“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出台《古田县生猪养殖行业综合治理专项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压实生猪养殖污染治理责任。二是印发《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非法养猪场举报奖励的通告》,立案查处3家漏排企业。三是制定《古田县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四是出台《古田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退养人员转岗就业八条措施》及《实施办法》,转产转业200户。

3.关于“城市污水治理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城区新建的小区及公共设施均已采用雨污分流的方式,旧城区采用岸边截流的方式,将污水通过主干管引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今年污水管网建设任务8公里,已完成5.72公里。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土建及设备安装,8月底出水可达到一级A标准并正式投入使用。目前,我县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6.5%,提前完成年度任务,到2020年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1%。

4.关于“食用菌加工企业污染整治”问题。

整改情况:加快推进环保设施升级,全县被列入污染整治的食用菌加工企业160家,关闭拆除48家,剩余112家。其中,需要废气治理的企业112家,监测达标排放企业107家,5家企业正在进行设备整改并申请环保验收;需要废水治理的企业95家,监测达标排放企业68家,27家正进行环保设施建设并申请环保验收,12月底前112家全部完成废气废水污染整治。

5.关于“平湖镇塑料厂烟气和污水污染环境”问题。

整改情况:平湖镇11家塑料厂已停产整治,正委托环保公司重新对烟气和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设计,8月底前完成设施升级改造,确保烟气经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后循环使用,经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11家企业原有设备均已拆除。同时,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91人(次),开展检查25次。

6.关于“推进‘湖城一体’发展战略有的项目决策存在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保护和开发并重的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翠屏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一是加快推进总投资8300万元的翠屏湖金堤码头公园建设,10月份完工;总投资1.3亿元、全长9.3公里的翠屏湖内湖环湖景观慢道已完成图审。二是依法依规做好“爱乐·翠屏湖庄园”项目的整改和涉诉工作,由县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整体收回。三是出台《2018年沿湖乡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年度综合量化考评方案》,12月底前完成翠屏湖水质在线监测自动站验收工作,严厉打击湖区无证采砂和周边乱滥建等违法行为,保护好翠屏湖的生态环境。对“湖城一体”2个子项目改变使用林地用途问题,给予时任县政府副县长林纪建诫勉谈话处理,诫勉教育1人(科级),通报批评1人(科级)。

7.关于“翠屏湖风景区旅游设施简陋”问题。

整改情况:投资185.67万元完成翠屏湖旅游便民码头、大游船泊位项目建设;投资2667.6万元推进游客服务中心建设,12月竣工;投资650万元推进主码头及集散中心的周边景观绿化工程建设,12月竣工。选派工作人员做好景区秩序、环境卫生等工作。目前,正在制定3A级景区创建规划。

8.关于“工业项目引进举措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招商引资。印发《古田县产业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古田县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方案》,今年上半年开展小分队招商活动25场(次)、“一把手”招商活动13场(次),参加第十九届宁德投洽会等招商活动,与福州华链通用机械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签订总投资16.3亿元的投资协议;引进福建杉杉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投资额过亿元企业,预估年产值34.9亿元。二是依法收回停产企业。福建天鸿达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由县工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按照法律程序予以收回。三是引导半停产企业恢复生产。福建省腾高管业有限公司重组更名为福建百通管业有限公司,已恢复生产;古田县腾顺建材有限公司完成技术改进并恢复生产;福建省恒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完成产品转型升级并恢复生产;福建恩汇医疗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正在招工尽快恢复生产。

9.关于“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程度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古田县促进食用菌全产业链发展十五条措施》,每年安排1000万元,推动食用菌加工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完成福建农林大学(古田)菌业研究院加工中心建设,引进福建三友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食用菌加工出口企业,打造银耳工厂化栽培休闲观光展示馆,延伸产业链条;举办第一届中国(古田)食用菌大会,签订总额3178万元的订货协议,7月1日起在央视8个频道播出60秒扶贫广告——福建古田银耳,有效提升区域品牌价值。三是积极推广热泵烘干和隧道烘干等新工艺,不断提升食用菌产业技术水平。

10.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前谋划指导不够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建设指挥部,下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组,加强美丽乡村建设谋划指导。二是由清华大学新型城镇化研究院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整体规划设计。三是打造“一村一特色”,重点建设总投资2.88亿元的杉洋文武古镇、前洋古民居、黄田金翼之家、平湖圆瑛故里等4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四是对已建设的美丽乡村进行分类提升,宜游的按照全域旅游规划,进一步投入资金,打造美丽乡村旅游点;宜居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和村统筹资金,落实好长效管护。

11.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中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古田县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财政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古田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二是对预决算不规范及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的项目进行分类梳理,不符合规定的项目由住建等部门进行处理。三是未验收的城东街道罗坑村、杉洋镇岭里村2个美丽乡村项目已完成整改,并申请复验。四是杉洋镇古镇古街(北区)修复保护项目(一期)工程已动工,年度计划完成投资575.86万元。黄田镇三保村、莪洋村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8月动工,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17万元。对美丽乡村项目预决算管理、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和资金闲置问题,行政处罚3起,追责问责38人,其中,给予凤埔乡官亭村党支部书记陈初金免职处理;对泮洋乡大圪村党支部原书记吴晨光、泮洋乡凤竹村党支部原书记胡昌国党纪立案审查;给予城东街道廷墩村党支部原书记郑立泉、村委会主任郑建禄,桃溪村党支部原书记吴世用,湖滨村村委会原主任兰巧珍,鹤塘镇西洋村党支部书记余大平,卓洋乡前洋村党支部原书记余新捷,杉洋镇杉洋村第一党支部书记李良、第二党支部书记余增库、村委会主任李在春,岭里村村委会主任谢福诫勉谈话处理;批评教育19人(科级4人),通报批评4人,谈话提醒2人。

12.关于“美丽乡村建成后运营管护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古田县美丽乡村长效管护管理办法》,对全县美丽乡村项目设施进行全面摸排,共修护休闲观光亭、污水管网、旅游公厕等8处。凤都镇制定《凤都镇美丽乡村管护管理办法》,由专人负责美丽乡村设施的运营管护;际面村旅游公厕已恢复通水。

13.关于“美丽乡村建设轻队伍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以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一是扎实推进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严格落实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着力选优配强村级班子队伍。二是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分级分批组织村“两委”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提高村干部履职能力。三是出台《“互联网+村级权力运行监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古田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古田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公开交易暂行规定(试行)》3项制度,加强村级权力运行监督。

14.关于“精准脱贫工作落实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户补助对象危房改造资格已取消,并调整换户到位。二是不符合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的103户330人已清退。三是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贴息)贷款2100万元,已投入1065.89万元。建设滞后的大甲镇大甲村溪边里和平湖镇新舫村后崎坂两个造福新村项目均已进场施工,9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将资金拨付到位。对精准脱贫工作落实不够精准问题,对平湖镇兰塔村党支部书记张丽贵党纪立案审查;给予城东街道上乾村党支部书记吴世贤、村委会主任吴九向,桃溪村党支部委员兼村秘书林兴淋,泮洋乡建兴村党支部书记叶建华诫勉谈话处理;通报批评2人,批评教育12人(科级2人),谈话提醒1人。

15.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供水管网建设,计划每年改造供水管网5公里,今年已完成3.59公里,逐步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二是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以乙级馆的标准规划建设县文体中心田径场、体育馆、游泳馆,总投资5.8亿元,10月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2019年12月动工建设。三是启动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项目,总投资2.7亿元,2018年计划投资1000万元,完成城区清扫保洁、中转站、垃圾转运等工作市场化运营管理,2020年完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逐年提高城市环卫保洁效率,目前城区快速通道机扫率为50%,2020年提升至80%。

16.关于“城镇棚户区改造抓得不够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古田县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规划》,按照“成熟一片、改造一片”的原则,今年已启动文安、文河、胜利3个社区和原松香厂片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目前已完成文安、文河、胜利3个片区全面摸底、房屋外围面积测绘和航拍图制作以及原松香厂片区的红线图制定工作,8月底前完成安征迁初步方案。二是我县成立清违专项行动指挥中心,今年重新修订《古田县“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办法》,建立住建、国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处置历史存量违法建筑联动机制,重新对1160处违章建筑进行核查;根据《古田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05-2020》《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以及《古田县解决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个人建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意见》,结合城区棚户区改造及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对违章建筑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分类处置,有序推进。

17.关于“部分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2013—2016年度,我县未在当年开工的项目有12个,已完成9个,未完成3个;截止2017年12月未完成的项目有7个,已完成4个,未完成3个。以上两项3个未完成的项目指松台小学改扩建工程、县精神病防治院迁建工程、殡仪馆迁建项目。目前,松台小学改扩建工程已动工建设,2019年6月交付使用;县精神病防治院迁建工程因项目重大调整,2018年3月动工,2019年8月份竣工;殡仪馆迁建项目因选址纠纷多,暂不迁建。2017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后序时进度的3个项目为纸厂片区614路连接滨河路道路工程、滨河公园项目和城东街道新丰停车场、水果市场项目。目前,纸厂片区614路连接滨河路道路工程已通车;滨河公园项目8月底竣工;城东街道新丰停车场项目12月完成,水果市场项目2019年3月完成。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每月开展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督促检查,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按序时推进。

18.关于“意识形态部分工作部署未及时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2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常态化机制的通知》,每年对全县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2次综合分析。三是每年开展2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1月份已对全县86个单位进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7月份开展全县意识形态专题调研督查。

19.关于“意识形态正面宣传抓得不够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周炳耀同志先进事迹微电影摄制,5月份签订影视制作合同书,7月18日已完成摄制。

20.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相对滞后、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项目以部颁等级馆的标准建设,总投资2.97亿元,建筑总面积3.1万平方米,该项目已动工。针对教师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的问题,在对当事人进行诫勉教育的同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加强教师队伍教育管理作出部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21.关于“九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个别整改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修订部分条款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与规模标准。二是召开全县招投标业务培训会,对各单位分管项目工作的领导进行培训,提高干部项目工作水平。三是对平湖镇山头顶村造福新村(一平及道路)工程项目和合福铁路古田北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土石方清运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平湖镇人民政府、县城投公司予以警告,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22.关于“学习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还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8名县四套班子成员已到挂钩联系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宣讲十九大精神。二是依托“周末讲坛”“百场讲座下基层”等活动,举办十九大精神专题讲座25期(场),培训党员干部1300多人(次);通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委党校培训班、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党员e家”等平台的学习,促进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23.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6月6日县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开展会前谈心谈话,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二是6月16日召开县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三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制定《中共古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重新撰写2016年度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24.关于“基层党的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督查11次,督促指导全县826个党支部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召开组织生活会,累计查找问题数3900多个。二是6月1日县委政法委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政法委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6月14日县总工会机关党支部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25.关于“理论学习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古田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划的实施意见》,已制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场(次),其中4场(次)邀请上级领导、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提升中心组学习的质量。制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考勤制度,推动中心组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

26.关于“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18年县委党校春季科干班和中青班设置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相关课程,组织学员前往周炳耀先进事迹陈列馆、寿宁下党等地开展党性教育。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以及庭审旁听22批629人(次),8800多人(次)参与“践行十九大,学习监察法”等网络答题活动,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三是制定《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今年以来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6人。

27.关于“有的基层党组织存在弱化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2014—2017年有16个党组织整顿转化后又被重新认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问题,通过开展整顿情况“回头看”活动,实时进行跟踪回访,目前已整改到位。泮洋乡党委加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组织程序,6月27日中直村顺利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班子。

28.关于“有的基层党组织存在虚化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按期换届的17个党组织进行全面分析,逐个制定工作方案,已完成换届选举14个;因企业解体、党员工作调动,撤销党组织3个。二是凤都镇党委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回头看”工作,石坑村党支部已完成2017年3个专题学习研讨。三是大甲镇党委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党务知识培训,指导村党支部做好党建工作,邹洋村党支部已对2016、2017年7个专题进行重新学习研讨。

29.关于“有的基层党组织一定程度存在边缘化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广“三亮三晒一争创”活动,发放党徽20000多枚、评选1000多名“党员示范户”,并试点开展党员政治生日贺卡、党员健康体检、党员低息贷款等工作,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县产业发展与招商指挥中心已成立临时党支部。三是县城联社系统党总支下辖的6个党支部,通过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已正常开展党支部工作;县二轻工业综合党支部13名失联党员已取得联系,并纳入党组织管理。

30.关于“县委对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够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上半年县委常委会会议6次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其中专题研究社区党建1次,非公企业党建2次。二是调整县委常委挂钩联系乡镇(街道)抓基层党建工作分工,“七一”期间县委常委开展党日活动,今年以来县委常委40人(次)深入挂钩联系乡镇(街道)抓党建工作。三是制定《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7月2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国有企业、学校、农村等领域党建工作,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均衡发展。

31.关于“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8名县委常委已重新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将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中,今后将长期坚持。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32.关于“对下级党组织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月8日县委主要领导对2017年度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评倒数2名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末位约谈,持续压力传导。二是转变以往集中年终检查考评的方式,7月、11月两次对全县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三是鹤塘镇、杉洋镇、黄田镇、平湖镇、卓洋乡、城东街道、城西街道等7个党委(党工委)重新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并予以通报批评,对该问题批评教育8人(科级),谈话提醒7人(科级6人)。今年以来,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力问题问责28人,其中批评教育8人(科级),谈话提醒13人(科级6人)。

33.关于“‘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4日县政府召开廉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二是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到县发改局等5个单位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年度廉政工作情况,并对20名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县发改局、住建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三是2018年6月,县检察院党组书记重新与8名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通过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到位。

34.关于“责任制检查结果运用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月7日对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清单74份,各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并反馈落实情况。二是7月份在全县开展上半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三是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县农业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直部门5名科级领导干部已重新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其中谈话提醒2人(科级),批评教育3人(科级),2人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作出说明。对2017年度市、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批评教育15人(科级9人)、廉政谈话提醒5人(科级)。

35.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县直纪检监察工作处制度,加强督促指导,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组立案审查8起8人,诫勉谈话5人(科级2人),批评教育40人(科级20人),谈话提醒24人(科级11人)。二是制定纪检组履职责任清单,开展派驻纪检组组长接受质询评议、亮岗履职等活动,举办2期全县纪检系统干部培训班,提升派驻纪检组履职能力。三是派驻民政局纪检组加强救灾救助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古田县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四是制定资格准入制度,建立136份纪检干部廉政档案。对派驻纪检组监督不到位问题,批评教育3人(科级)。

36.关于“巡察工作有待改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一巡一训”办法,举办巡察干部业务培训班,135人参加;选派巡察干部参加上级业务培训2期,提升巡察业务水平。二是出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17项制度,规范巡察工作程序和流程。三是探索创新“巡察组+”联动巡察方式,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和巡察精准度。四是建立巡察工作会商机制,提高发现问题线索和报告质量。目前,正在开展第五轮巡察,前四轮共巡察18个单位党组,发现问题308个,整改完成276个,整改率89.61%,建立完善制度213项,挽回经济损失(清退)647.71万元;已立案22起29人,其中科级干部9人,党内警告9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开除党籍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公安机关处理1人。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37.关于“干部担当意识不足现象一定程度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细则(试行)》《古田县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十五条措施》等文件,开展一线考察干部,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二是24套公租房1月26日已公开摇号选房,全部配租完毕。三是指定专人负责“12345”平台,对即将逾办件实行电话提醒制度。对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责任不落实的问题,问责26人,其中,给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科员廖小明记大过处分,给予时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陈文、县公安局看守所职工王新记过处分,给予县公安局内保大队文职林晓警告处分;对县环保局副局长兼环保专项资金申报、监管和验收领导小组成员陈金宝,卓洋乡卓洋村党支部书记黄剑生党纪立案审查;给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曾少钦、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主任肖祖仕、城西派出所科员郑运隆、大甲镇邹洋村党支部党员阮庭游诫勉谈话处理;批评教育11人(科级6人),谈话提醒2人,诫勉教育3人。

38.关于“有的考察活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超审批范围“考察”的4人已清退费用5438元,超审批考察的2人已清退费用1.64万元;未经审批“考察”的1人已清退费用3549元。制定出台《古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制度》,严格报批程序,坚决杜绝无实质内容的外出学习考察。县委领导对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谈话提醒。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对超审批“考察”的4人(科级)批评教育。

39.关于“公务接待超陪同人员及一事多餐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公务接待超陪同人员及一事多餐接待相关人员已清退费用1436元。制定出台《古田县政协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县委领导对县政协主要领导谈话提醒。

40.关于“公务接待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对个别人员存在既领出差补贴又报销接待餐费问题开展自查,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分别清退1446元、1118元。重新修订《古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古田县政协机关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大对贯彻落实《古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单位实施细则》的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务接待工作。

41.关于“个别乡镇接待使用白条支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鹤塘镇政府对白条报销费用已补开正式税务发票,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调账。二是鹤塘镇制定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三是7月9-10日举办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内部控制及政府会计制度》培训班,进一步提高财经纪律意识。对时任鹤塘镇政府主要领导谈话提醒,对时任后勤分管领导等5人(科级3人)批评教育。

42.关于“个别乡镇未真实反映大额接待费支出”问题。

整改情况:泮洋乡政府存在非公务和超标准超范围接待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清退非公务接待费5009元。对未真实反映大额接待费支出问题,对时任泮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陈允福党纪立案审查,给予时任泮洋乡党委书记谢基乐诫勉谈话处理;批评教育2人(科级),谈话提醒2人(科级)。

43.关于“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

整改情况:已清退超标准报销交通费949元,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做好财务审核把关。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44.关于“个别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2013年3月后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的均按照推荐、考察、征求纪检机关意见和公示程序执行。下一步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规定,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水平。

45.关于“借用乡镇干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抽调(借用)干部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干部抽调(借用)工作。4人未满乡镇最低服务年限问题,其中2人最低服务年限已满,2人不再借用;21人超过规定借用时间未及时办理借用手续,其中16人已重新办理借用手续,5人不再借用;3人未明确借用时间,已重新办理借用手续。

46.关于“有的单位超编制”问题。

整改情况:县委政法委超编1人已整改到位;县人大机关超编3人,已自然减员1人,其余2人分别于今年10月、11月到龄退休;县委老干局超编4人已分流到缺编单位。

47.关于“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在协会兼职的8名科级干部,兼职协会法人的10名在职处科级干部、7名退休干部,以及与本职工作联系不大的科级领导干部社团兼职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对14名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职务予以免除。

48.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已调离原单位但未转移工资关系”问题。

整改情况:8名调离原单位但未转移工资关系的领导干部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今后,将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对领导干部调离原岗位的,及时转移工资关系。

49.关于“清理驻外机构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政府驻海口、上海以及深圳3个驻外机构撤销工作,相关抽调人员已返回原单位工作。

(六)廉洁风险方面

50.关于“土地出让领域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湖城一体项目B号地块”及“省道202线周边收储用地E地块”两宗用地的安征迁问题已整改到位,按照“净地”模式交付开发商使用。二是出台《古田县人民政府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批而未供专项治理行动,截止7月,已供应18宗建设用地合计面积784.8亩,其中工业园区用地供应188.8亩。三是加大闲置土地查处力度,目前已对2宗疑似闲置土地进行立案调查,福建省飞得鸿涂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土地闲置费合计91.7万元已缴交到位并收回土地。

51.关于“县直有关单位违规向社团组织拨付财政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对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拨付社团组织经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收回资金254.33万元、清退违规领取津补贴3.67万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强化财政资金事前、事后监管,明确财政性资金不得违规用于赞助捐赠社团组织,今后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杜绝县直单位、各乡镇(街道)违规向社团组织拨付财政资金问题。

52.关于“大多数社团组织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民政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对长期未正常开展工作的社团组织注销登记17个。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团体管理的意见》《关于规范我县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的通知》,督促社会组织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三是溪山书画院推选产生新的院长和法人人选;修订完善《溪山书画院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对社团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谈话提醒1人(处级),批评教育4人(科级)。

53.关于“涉嫌虚假报销公车维修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1名相关人员(非党)政务立案调查,并清退违规报销修车费1.61万元。二是建立公车管理平台,对公务用车进行统一管理调配。三是出台《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经费管理。对车辆维修审批和发票报销把关不严问题,廉政谈话提醒1人(科级),批评教育并作书面检讨1人(科级)。

54.关于“驻外办事处费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对购买的办公用品和设备已进行清点造册,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清退加油卡、燃料费和景区停车费合计2.28万元。给予原县驻沪办主任游年炜诫勉谈话处理。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二组先后向我县纪委移交信访件104件(重复件41件,初件63件),其中申诉件1件,业务外4件,检控类信访举报件58件。截止目前,移交的检控类信访举报件58件已全部办结。办结件中,查实33件,共处理75人,其中转立案13件28人(科级4人,农村2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件23人(科级2人,农村21人);组织处理1人(农村),诫勉谈话14人(科级2人,农村10人),诫勉教育3人(科级1人),效能告诫2人,批评教育22人(科级5人,农村11人),通报批评3人(农村),谈话提醒2人(农村),问题整改12件;涉及科级12人,科级以下63人。

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对164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74人,科级以下人员86人,其中立案审查调查14人(处级1人,科级5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处级1人,科级3人);诫勉谈话24人(处级3人,科级4人);组织处理1人(农村)。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给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科员廖小明记大过处分;给予时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陈文、县公安局看守所职工王新记过处分;给予时任县政府副县长林纪建,时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林武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丁景风、县公安局内保大队文职林晓警告处分。

(二)立案审查调查情况

对时任泮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陈允福,县环保局副局长兼环保专项资金申报、监管和验收领导小组成员陈金宝,泮洋乡大圪村党支部原书记吴晨光,泮洋乡凤竹村党支部原书记胡昌国,平湖镇兰塔村党支部书记张丽贵,卓洋乡卓洋村党支部书记黄剑生等6人党纪立案审查。

对县政府办借用驾驶员何伟文政务立案调查。

(三)组织处理情况

给予凤埔乡官亭村党支部书记陈初金免职处理。

(四)诫勉谈话情况

给予时任县政府副县长林纪建,时任县政府副调研员韩松纯、郑银生,时任泮洋乡党委书记谢基乐,原县驻沪办主任游年炜,时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监察大队长陈向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曾少钦,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主任肖祖仕,城西派出所科员郑运隆,大甲镇邹洋村党支部党员阮庭游,城东街道廷墩村党支部原书记郑立泉、村委会主任郑建禄,桃溪村党支部原书记吴世用,湖滨村村委会原主任兰巧珍,鹤塘镇西洋村党支部书记余大平,卓洋乡前洋村党支部原书记余新捷,杉洋镇杉洋村第一党支部书记李良、第二党支部书记余增库、村委会主任李在春,岭里村村委会主任谢福,城东街道上乾村党支部书记吴世贤、村委会主任吴九向,桃溪村党支部委员兼村秘书林兴淋、泮洋乡建兴村党支部书记叶建华等24人诫勉谈话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推进‘湖城一体’发展战略有的项目决策存在偏差”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翠屏湖开发建设涉及项目较多,用林用地报批协调难。“爱乐·翠屏湖庄园”整体收回协商无果,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处理。

整改措施:坚持保护和开发并重的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翠屏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一是加快推进翠屏湖环湖生态运动休闲旅游公路、内湖环湖景观慢道、金堤码头公园、污水外排项目及第二水厂工程建设。二是依法依规做好“爱乐·翠屏湖庄园”项目的整改和涉诉工作,由县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整体收回。三是12月底前完成翠屏湖水质在线监测自动站验收工作,严厉打击湖区无证采砂和周边乱滥建等违法行为,保护好翠屏湖的生态环境。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二)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不够有力”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着眼于未来的长远发展,供水管网建设,公共体育设施、设备建设,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项目建设等涉及的工程量大,耗时长,正在加紧规划建设中。

整改措施:一是推进供水管网建设,计划每年改造供水管网5公里,逐步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二是推进田径场、体育馆、游泳馆的建设,10月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2019年12月动工建设。三是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项目,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处理试点工作,2020年完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逐年提高城市环卫保洁效率,目前城区快速通道机扫率为50%,2020年提升至80%。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三)关于“城镇棚户区改造抓得不够紧”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我县属库区移民大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多,情况较复杂,安征迁纠纷多,工作难度大,必须长抓不懈。

整改措施:加快摸底、测绘、航拍等前期工作,按照“成熟一片、改造一片”的原则,尽快启动文安、文河、胜利、原松香厂等4个片区棚户区建设,8月底前完成安征迁初步方案制定工作,对成熟的片区先行改造。同时,根据《古田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05-2020》《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以及《古田县解决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个人建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意见》,结合城区棚户区改造及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对违章建筑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分类处置,有序推进。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一个片区的棚户区改造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虽然我县的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进一步推进。我县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办和巡视二组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抓常抓严抓实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为我县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省委“八个坚定不移”的要求,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加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抓好“关键少数”监督管理,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履行党内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扎实推进后续整改。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强化跟踪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再反弹;对建设项目按规划有序推进。按照三个月内办理反馈的要求,对省委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坚持揪住不放、认真核查、依纪依规处置,确保查清查实、清零见底。

三是着眼长效建章立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不断深化改革,着力扎紧制度笼子,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强化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对执行制度不认真、搞变通、打折扣的人和事严肃问责到底,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知敬畏、守底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555590;通信地址:福建省古田县民主路15号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352200;电子邮箱:gtxwxcb1234@163.com。

中共古田县委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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