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594股票(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9,020,9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

证券代码:300594 证券简称:朗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会议室(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软件园2号楼20层)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敬茂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020,92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0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652,12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0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368,8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003%。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207,5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94,87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2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12,67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9,020,9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207,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9,020,9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小雷、蒋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300594 证券简称:朗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9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12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7,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7,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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