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MBS的交易文件中,可以对原始权益人或其关联方处置底层物业资产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规定,从而使得物业的出售或者置换等不会对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利益、专项计划的正常存续产生不利影响
一、CMBS的典型交易结构总括
与国内主要的融资租赁类、企业应收账款类资产证券化(以下简称“一般ABS”)相比,CMBS由于涉及到底层物业资产、贷款的发放、物业未来收益(租金等)的监管、资产的管理,开放退出与回购、物业的出售和置换等特殊安排,交易结构明显更为复杂。
证券交易所发行的CMBS产品多采用信托贷款形式的双SPV结构,并以商业房地产抵押、商业房地产未来收入进行质押等作为信托贷款还款来源,以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CMBS典型交易结构图
二、CMBS的贷款发放结构
CMBS的底层核心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并形成债权。因为我国法律法规对贷款发放主体资格有严格的限制,通常计划管理人不具有发放贷款的主体资格。
目前市场上的CMBS主要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发放贷款:
一种是借助信托公司成立信托计划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从而形成信托计划和专项计划的双SPV结构;
另一种是借助委贷行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发放委贷无需另设SPV,从而形成只有专项计划的单SPV结构。
三、CMBS的基础资产
CMBS的基础资产一般为信托受益权或委托债权;CMBS基础资产的底层基础资产,是贷款。
虽然支撑CMBS的现金流是底层物业资产未来收益产生的现金流,但底层物业的所有权、未来租金受益权等相关权益并不直接作为底层基础资产,而是以附属担保权益方式构成CMBS底层基础资产的一部分。房地产商仍然保留对底层物业资产的所有权。
(一)基础资产对应的底层基础资产
(二)基础资产的形态
以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的双层结构CMBS中,基础资产为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通过支付对价取得原始权益人的信托受益权,间接取得借款人偿还的贷款本息,从而间接收取物业的未来收益(租金等)。
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完成放款的CMBS中,基础资产为委托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通过支付对价方式取得原始权益人的委托债权,取得借款人偿还的贷款本息,从而间接收取物业的未来收益(租金等)。
四、资产服务机构的设置
在一般ABS的交易结构中,资产服务机构一般由原始权益人担任,为专项计划提供与基础资产及其回收有关的管理服务及其他服务。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可能将资产服务机构更换为其他第三方。
而在CMBS中,出现了由独立第三方而非原始权益人担任资产服务机构的趋势(仍有部分CMBS产品选用原始权益人担任资产服务机构),为专项计划提供资产组建、资产管理、信息披露等服务,这与CMBS的底层物业资产管理的复杂性、长期性不无关系。
五、现金流的流转和分配
CMBS的现金流主要是物业的未来收益(租金、物业费、商业管理费等),现金流在借款人的收款账户处归集,经过一系列的账户,最后进入计划管理人开立的专项计划账户。
CMBS的交易文件对现金流分配流程的各个时点都有明确的规定,以保证专项计划能在兑付日及时、充分地向资产支持持有者分配收益。与一般ABS相比,CMBS的现金流分配流程更为复杂。
CMBS的交易文件对现金流的分配顺序也会作出明确的规定,且对发生特定情形的特殊分配顺序也作了明确规定,以最大限度保护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及本金安全。
(一)现金流流转
(二)现金流分配流程
(三)常规分配顺序
六、特殊安排(一):开放退出与回购安排
区别于一般ABS,CMBS的存续期限较长(通常在十年以上),所以在CMBS的交易文件中通常会设置关于资产支持证券开放退出与回购的特殊安排。
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或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在规定的开放期内有全部或部分退出专项计划的权利。与之相对应,计划管理人在开放期之前,有调整票面利率的权利。
七、特殊安排(二):物业的出售与置换安排
CMBS作为不动产金融市场的融资工具,一个主要特点就是原始权益人仍然保留对物业资产的所有权。所以在专项计划的存续过程中,就可能涉及到原始权益人对底层物业资产的出售与置换等安排。
在CMBS的交易文件中,可以对原始权益人或其关联方处置底层物业资产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规定,从而使得物业的出售或者置换等不会对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利益、专项计划的正常存续产生不利影响。
文章转自亚洲财经资源,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