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

什么是证券经纪人? ??证券经纪人制度作为券商的一种制度创新”,已进行了近10年的尝试。申银万国、国泰君安、平安证券等一批券商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然而,我国证券经纪人的发展始终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证券经纪人如何破茧而出” 固定工作模式需转变 笔者在成都曾经问一个经纪人:你每天的工作日程是怎样安排的? 答曰:早上按时到营业部上班,上午看行情和相关信息,打电话给客户,中午整理信息

什么是证券经纪人?

??证券经纪人制度作为券商的一种“制度创新”,已进行了近10年的尝试。申银万国、国泰君安、平安证券等一批券商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然而,我国证券经纪人的发展始终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证券经纪人如何“破茧而出”

固定工作模式需转变

笔者在成都曾经问一个经纪人:你每天的工作日程是怎样安排的?

答曰:早上按时到营业部上班,上午看行情和相关信息,打电话给客户,中午整理信息,下午看行情,打电话给客户,下班后(5点钟)去见客户。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有哪些内容?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条 房地产经纪人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房地产经纪人,由市房地局或者区、县房管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一)未取得《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1万元至3万元的罚款;

(二)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责令其限期补办备案手续,并可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三)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房地产经纪组织,从事本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地产经纪业务的,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

(四)房地产经纪人员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房地产经纪组织内兼职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2000元至2万元的罚款;

(五)房地产经纪人超标准收取服务费的,责令其退还超收的费用,并可处以超收费用1至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六)采取弄虚作假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可处以5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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