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抵税新政2021(购车抵税新政) (1)

自今年4月实施留抵退税”政策以来,各地税务局查处了多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近日,又有企业通过购买豪车虚增进项、涉嫌偷漏税被查。一、企业买豪车为个人消费,虚增进项、虚假申报被罚4月29日,某房地产咨询企业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4万余元。后经税务部门检查发现,其中14万余元为该企业实际用于个人消费购进的机动车、空调等货物(服务)发生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此外,该企业曾在2020年8月购进一辆二手豪车,价

自今年4月实施“留抵退税”政策以来,各地税务局查处了多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近日,又有企业通过购买豪车虚增进项、涉嫌偷漏税被查。

一、企业买豪车为个人消费,虚增进项、虚假申报被罚

4月29日,某房地产咨询企业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4万余元。后经税务部门检查发现,其中14万余元为该企业实际用于个人消费购进的机动车、空调等货物(服务)发生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此外,该企业曾在2020年8月购进一辆二手豪车,价格为99万元,与单位经营业务和取得收入无关。

经查,该公司将这些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机动车和二手车,均列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在2020年度、2021年度的“管理费用”科目列支。 与此同时,企业还将为机动车购买的保险、为机动车和二手车缴纳的车船税等,一并在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最后,税务机关作出处罚决定,认定该企业存在虚增进项税额、虚假申报等情形,并基于虚假数据向税务机关申请并取得留抵退税,同时存在多列支出和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构成偷税,对其处罚款148901.54元。另外,针对企业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虚列费用的问题罚款18469.16元,共计167370.7元

二、个人消费无关生产经营,不得计公账抵税扣除

购入的机动车和二手车与生产经营无关,是该公司出现相关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

但这种做法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不少企业股东将与经营业务和取得收入无关的个人消费品记在公司账上。

比如,一些企业投资者或者股东,将其日常开支记公账报销,或者将个人使用大额消费品如汽车、房产挂在公司名下,计入企业固定资产,将相关税费、油费、保养维修费用等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需要明确的是,公是公,私是私,公司是公司。只有确实用于公司经营的车辆,才允许抵扣增值税,只有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公司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才允许税前扣除!

因此,对于个人自用的车辆虽然发票开具在公司名下,不得用于抵扣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参考依据一

1、《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谓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条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参考依据二

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参考依据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税务处理不合规,法律后果很严重。

留抵退税政策施行后,企业如果未准确区分企业支出与股东、高管个人消费,甚至以虚增进项税额、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不仅存在被税务机关追缴退税款的风险,而且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三、买豪车避税有风险,这些合规化处理要注意

目前不少老板都听过购买豪车避税的方法:

老板走公账以公司名义购入百万豪车,这样不仅可以多计提各项费用,而且折旧费用还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车开两年,还能再卖给别的公司进行变现,只要低于原价,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专业人士分析,这些手段,实质上是通过形式上的业务变形进而偷税漏税。2022年以来,按照国税总局严厉打击偷漏税的力度来看,企业之前的“埋雷”行为,随时可能被稽查“引爆”。

要想企业更安全,在相关资产的购置、使用和转让等各个环节,都要健全和完善资产使用的相关管理流程,真正用于企业的实质经营,做好合规处理!

1、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购置资产。

企业在选购资产时,应结合公司规模、盈利水平等实际状况进行采购,不要过度追求高档豪车等超出企业实际经营需要的资产。日常经营中,还应加强资产的合规管理

举例来说,企业购入车辆后,须建立健全车辆使用制度,规范车辆使用的申请、派车、行驶里程登记等,避免个人自用与生产经营使用无法划分,引发涉税纠纷。

2、企业对个人的利润分配,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须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企业在资产转让环节,按适用税率依法纳税。

根据增值税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资产有偿转让,购置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若是低价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应按市场公允价格申报纳税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如果是将车辆等资产低价转让给股东、员工等企业内部人员,对于转让金额低于公允价值的部分,应视同股东分红或者工资薪金等所得,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长财咨询提醒:上述将老板、股东和投资人等个人消费记公账报销的行为企业或多或少都存在,这些将个人消费的资产入账避税的“妙招”,很可能涉嫌偷税漏税。

老板是税务风险的“第一责任人”,想要企业生产更安全,发展更长远,一定要具备税务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并规避企业存在的不合理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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