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单价与固定总价的区别(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的适用范围)

固定单价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单价固定的合同,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价的一类合同。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全费用固定单价:单价里面既包括人、材、机实体消耗量,也包括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这类合同形式在现实中应用非常广泛,比如说盖一栋楼,每平方米4000或者包一个单项工程,水、暖、电每平米300这类合同现实中非常的常见。第二种表现形式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上的综合单价。这次主要讨论全费用综合单价,这类

固定单价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单价固定的合同,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价的一类合同。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全费用固定单价:单价里面既包括人、材、机实体消耗量,也包括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

这类合同形式在现实中应用非常广泛,比如说盖一栋楼,每平方米4000或者包一个单项工程,水、暖、电每平米300这类合同现实中非常的常见。第二种表现形式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上的综合单价。这次主要讨论全费用综合单价,这类计价方式通常有四类纠纷。

1、工程量争议。单价固定,工程量据实结算。那么确定工程量就至关重要。关于工程量规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0条,工程量需要根据工程量确认单进行确认。如果无法提供确认单,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施工的,可以提供其他的证据证明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实践中,承包人可以提供施工图、竣工图、变更通知单、变更后的图纸、监理会议纪要等综合来举证。如有必要,可以申请法院对现场进行勘验,了解现场实际情况。

2、工程范围的争议。发包人认为承包人超范围施工。举个例子,2015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359号判决。争议焦点是,承包人施工的是外墙保温和真石漆工程是否属于合同外的工程。承包人认为这两项是其施工的,但合同上并没有约定,这属于新增工程,应当增加价款。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是三项,土建、电气、水暖,没有约定具体包括什么项目。经过审查发现,合同上关于发包人提供材料的明细上包括外墙保温材料外墙涂料。那么,可以分析一下什么叫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是承包人运用劳动力将建筑材料物化为建筑物的过程。既然,发包人约定提供了外墙保温材料、外墙涂料,承包人就有义务将材料物化为建筑物。由此推定承包范围包括这两项工程,所以,承包人要求增加工程价款不予支持。

3、工程变更的争议。主张合同价款调整的一方要对变更数量变更原因进行举证,而且还要证明超过了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

4、固定单价合同解除,已完工程如何计价。这个和固定总价合同处理方式是一样,只有工程全部施工完毕,才按照合同约定的总价或者单价进行结算。没有全部施工合同就解除了,那么对已完工程,现在主流观点是仍然要按照比例折算进行鉴定或者进行计价。

关键词: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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