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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价格优先的含义是:市价委托申报优于限价委托申报,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时间优先的含义是: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系统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连续竞价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
1 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格。
2 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3 卖出申报价格低于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有了以上这些原则,就可以推理了。举一个例子,一通百通:假设卖1 挂了9.9元100手,卖2挂了10元 200手,卖3 10.2元 300手,买1 挂了9.8元 100手。这时 ,如果有个人出价10.1元买400手,那么根据价格优先,这个人应立刻“插队”到买1前面成交,根据原则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这个人的成交价格为9.9元100手,10元 200手,另外有100手不确定,如果这时正好有另一个人出价100手卖10.1 元,那么根据原则1(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格。 )就成交,否则买1 改为10.1元 100手, 这时,卖1变为了 10.2元300手。而股票的成交价格先前可能是9.8元的,被这个人一折腾,成交价格现在是10元(假设那100手10.1元并没成交,成交的话,成交价格变为10.1元),而股票价格就这样升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