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证明
临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房产管理部门审批过户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一式二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2、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复印件一式二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未婚或单身的需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借款人填写的《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4、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一式二份);
5、借款人采用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作担保时,提供担保人签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承诺书》及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6、借款人采用担保公司作担保时,提供担保公司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承诺书》(原件一式二份);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理范围:
临沂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 , 按月按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事业单位编委批文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4、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汇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程序:
1、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公积金缴存登记表、汇缴清册,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到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或各县区分支机构办理开户审批手续;
3、持审批后的缴存登记表、汇缴清册,到公积金受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