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融资担保(江西省融资担保集团公司级别)

《若干措施》还要求,省融资担保公司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加快完善信用评价和风险防控体系,对为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等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支持采取灵活多样的反担保方式,逐步减少、取消反担保要求,

本报讯近日,江西省印发《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聚焦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提出25条财政金融政策举措,对冲疫情不利影响,为全省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为支持复工复产加力加码。

当前,受疫情影响,很多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特别是融资难、融资贵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突出矛盾。为此,《若干措施》提出,将省融资担保公司做强做大为省融资担保集团,力争2020年底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A级。同时要求省融资担保公司积极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强业务合作,构建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融资担保体系。加强对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持,提升辅导企业发展能力,推行统一的业务标准和管理要求,促进业务合作和资源共享。

为将降低担保费率落到实处,《若干措施》明确,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保持较低的费率水平。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对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业务,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省、市再担保业务收费原则上不高于承担风险责任的0.5%;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省、市再担保业务收费原则上不高于承担风险责任的0.3%。对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扶持重点优势产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应当进一步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费率。

江西省鼓励各地出台配套奖补措施,加大支持激励力度。根据《若干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担保业务给予适当担保费补贴,提升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能力。

为给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营造良好信用环境,《若干措施》就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作出了部署:符合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可以申请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遵守人民银行的有关征信管理规定,增强风险控制能力;各级政府涉企信用信息平台应及时与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并为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接入和查询提供便利。

《若干措施》还要求,省融资担保公司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加快完善信用评价和风险防控体系,对为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等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支持采取灵活多样的反担保方式,逐步减少、取消反担保要求,简化审核手续,提供续保便利,降低融资门槛。

(廖乐逵)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江西省融资担保(江西省融资担保集团公司级别)文档下载: PDF DOC 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