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陆重工有限公司(杭州海陆重工有限公司是国企吗)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二、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19-05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工业余热锅炉、大型及特种材质压力容器和核安全设备的装备制造销售;固废、废水等污染物处理及回收利用的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光伏电站运营及 EPC 业务。

2019年上半年,公司按照既定的战略及经营计划,积极做好各项业务的生产经营管理。报告期内共实现营业总收入104,602.0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13%;实现营业利润17609.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89%;实现利润总额17335.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91.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78%。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时间

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与杭州海陆重工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白红俊于2017年3月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于2019年3月到期,协议到期后杭州海陆重工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海陆新能源有限公司货币购买宁夏汉南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纳入合并报表。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元生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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